鱼と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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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王】Before Time

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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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子皙仔 周日 七月 05, 2020 5:25 pm

人们习惯把世界上的酒馆分为好酒馆和坏酒馆。

而王杰希眼前这家,总的来说,不好不坏。

酒馆很小,坐落在公路边,典型英式墨绿色调,横楣挂着招牌Before Time,用金闪闪的油漆写成漂亮花体字,房檐下沾着雨的玉簪花一字排开。

推开门,一屋深色木质装潢,浮雕墙纸。陈设也老派,吊扇、座钟、橡木椅,长条吧台擦得锃亮,台上立着一尊酒神巴克斯雕像。

王杰希第二次来。

调酒师依旧坐在那儿,有条不紊地收拾着酒杯,指尖敲着小黑板上今日特调几行字,朝客人轻轻询问。交谈中混杂着几缕笑声,很微妙,好像这间酒馆里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抿紧嘴角。

“王杰希。”

他抬眼望过来,唇齿间吐出一串美妙音节。

竟被他记住了名字。王杰希眼底闪笑。

桔卷被银色小刀削落,弯弯曲曲,跳进玻璃盏中央,喻文州笑着探他一眼:照旧一杯威士忌?

“不加冰。”

王杰希对上一双皎洁的眼睛,酒单都懒得翻一下。

很快,郁金香杯推到面前,琥珀色酒浆只铺满1/3,余下空杯留给酒香尽情发挥:焦糖,烤咖啡,黑巧克力,木桶焦香和烟熏味,馥郁不失沉稳。

他的挚爱,他的本命酒,他今晚的“女主角”。王杰希的味蕾显然已做好准备。

一只手却从他腕侧拂了一下,飞快截住他手指,阻挡他跟女主角幽会。

“等等。”

王杰希迎上他玩味的笑,指尖还被人扣在手里。好凉,柔软又湿润,他的手才蘸过水。

要不要尝试一种我推荐的喝法?喻文州弯着眼角倡议。

王杰希挑眉:当然。

对方拈起一柄细长滴管,要变个小魔术似的,往那杯威士忌里点了几滴蒸馏水。

就这?王杰希将信将疑接过酒杯,小酌几口,任酒液滚过舌尖充盈口腔。

是很不一样。酒香冲散了,闻起来没先前那么集中,落口却更分明:辛辣被压制,激发出更浓烈的甜,干冽,劲足,甚至捎出几分泥煤熏干的麦芽香和淡淡海风咸味。

威士忌的本色愈见鲜明。

有魔力。分明只是几滴水。却让王杰希坐上了滨海酒吧的露台吹风,几只纯白海鸟栖在屋顶,栏杆冰凉,晃着一串贝壳风铃。

这位调酒师是通向天台的秘密楼梯。

喜欢吗?喻文州嘴角一挑,笑吟吟地:

“我觉得这样才更像你。”



*



小城镇白天总是很安静,傍晚过后才要躁起来。

王杰希第一次踏进这家酒馆是上周二。

原本只是来碰碰运气,没抱太大希望,毕竟世界上多数酒馆非好即坏。

坏酒馆坏在粗野。总有人扶着门框烂醉如泥,一脚才踏进门酒保就大声招呼,灰尘、汗液搅着安非他明编织成一片乌泱泱的混乱。酒一般,却偏要打出Real Beer的大字,后厨专拿劣质食物搪塞酒鬼的胃,更不幸运的话,还会见证餐盘里的香肠卷因一记飞镖滚滚落地。

他不喜欢。

好酒馆则多半流于浮夸。调酒师一律着西装,手里花样百出,配上那副装腔作势的礼貌,三言两句就令人局促。您知道吗,这可是拜伦当年遗落我店的一页诗稿,那是开国将军赊酒留抵的军功章。王杰希压根儿没兴趣坐上那些紫罗兰真皮小沙发,四壁一挂是巴洛克画框,简直像个镀金珠宝盒,未免太夸张。

这他妈是在酒馆,还是进了艺术画廊?
他更不喜欢了。

这家叫Before Time的却不一样。
很意外,王杰希喜欢这儿。

它非好非坏。灯光不算明亮,音乐轻缓,既可以容人眯眼打个盹儿,又适于低声交谈。进来就只管喝酒,全然淡化了身份,酒馆看上去能接纳一切愿意混入其中的来客。
——比如他,一位半小时前才刚了结过人命的职业杀手,现在亟需一杯威士忌慰藉喉咙。

调酒师坐在吧台后娴熟地挤着一颗柠檬,目光含情脉脉的,不打量,静等客人上前,现在那份含情脉脉就只给了柠檬。

王杰希到吧台点了一杯威士忌,纯饮不加冰。给多少通常纯看调酒师心情,眼前这位显然心情不错,给了他足足一盎司。

不,那就是一盎司,分毫不差。王杰希接过一掂得出判断,来自职业杀手的那部分敏锐悄悄兴奋起来。

对方选了郁金香杯,沿口微拢,最宜凝聚酒气,让威士忌闻上去很甜,木桶味却更冲,灼热感入口即炸,直窜喉咙。

这唤起了他第一次饮酒的记忆,那时他快被冻死了,是老猎人的一口威士忌把他从死亡之门拽回来——死亡留给他的最初记忆就是火辣。

面前这位调酒师话还没讲一句,却未免过分懂他。

王杰希忽然想在吧台多停留一会儿。

调酒师一双眼睛脉脉瞧着他,说他身上有种硝烟气味,问他是否参加过战争?

没有。

嗯,看得出,您是一位侦探。调酒师笑得开心,目光依次落上他的灰呢大衣、礼帽、细纹衬衫,最终停在半截袖口露出的银腕表,就差没站起来检阅他脚上那双讲究的拷花皮鞋。

“我听说大侦探出门,会把所有重要的东西装在两个地方。”调酒师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低低开口,不怀好意:“一个是风衣口袋,另一个是……”

王杰希差点机警地摸上自己腰间那把枪。

“……他的大脑。”

调酒师撑着下巴笑得狡黠,眼角一弯,遗憾表示,还以为侦探都会携带手杖或烟斗呢,谬传呀。说完,转手收拾他那些调酒匙、量杯和搅棒去了。

危险角色。王杰希落座在离吧台最远的橡木椅上缓慢饮酒,状似无意再三瞄他。

年轻小伙搂着女伴要走一杯长岛冰茶。调酒师扫一眼老式座钟,掐准时间似的指挥起学徒泵啤酒,淡金色酒液顺着细细鹅颈酒头注入杯中,腾起洁白的泡沫。一位心地洁白的小老头应时踏进门,端回两大杯冰凉的啤酒,摇着步子,心满意足。

紧接着是位漂亮姑娘,直奔吧台点了轰炸机,那酒小而烈,调酒师捏住火机探入杯中,点燃一簇蓝色火苗,姑娘嘬着短管一口饮尽,以唇灭火,娇俏的眼睛片刻也舍不得从他身上扒下来,她撑在吧台跟他聊了好久。他们很熟?

调酒师似乎并不抗拒客人热切搭讪,被冷落也无所谓,他就懒洋洋撑着脑袋把玩两颗樱桃,脸上挂了几分无需谁来赏识的闲逸。

王杰希爱看他这副收放自如的模样。

总之,这位调酒师手艺精湛,熟记百张调酒配方,同样熟记的还有每位常客的姓名——惯擅于杯酒取人。

自己却不像杯中之物。

真复杂,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调酒师恰在此刻朝他投来短暂一瞥。

王杰希按捺不住好奇心,上前续酒。

“还要威士忌吗?”他搁了手里的三叉冰锥,笑着:“试试这个?送你。”

一颗晶莹的冰球停在玻璃杯中。球面真诚展示着无数冰锥抓凿的痕迹,琥珀色一荡,折射出光影,星星点点搔动人心。

王杰希有种偏执的古板,高地威士忌加冰或水割在他看来很邪教。

眼下却着实无法拒绝如此漂亮的东西。

尤其是推杯过来的这双手,又要他忍不住慨叹一声太漂亮。但那十个手指尖儿被冰得通红,他观察到了。

王杰希下唇触到杯沿,却听一声糟了。

“酒里有毒。”

调酒师按住他腕骨,湛然的眼睛微微瞪大,无辜且慌乱:“先生您有什么仇家吗?”

仇家那可多了去了。王杰希片刻不疑,就着他动作低头啜一口,挑起眼睛向上一睇:

“唔?毒性致命么。”

对方笑着抽手,附赠一句顽皮的调侃:就想故意试试侦探先生的胆量。

今晚第二次。甚至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却差点两次被耍。王杰希走回座位时想。另外,他的手指果然冰凉。

店内响起LAST CALL的时候王杰希已无心再点最后一杯,他抓起帽子要离开,却见调酒师的目光又远远飘过来。

那一瞬他下意识吹熄了桌角蜡烛,一缕薄烟打着弯朝对方飘回去。

他居然吹了。本不该吹,这不礼貌。

可那盏烛光太暧昧了,整晚都盛着一位迷人又危险的调酒师。王杰希私心不肯将其留给下一位客人续品。

那杯酒怕是真的有“毒”?经过吧台他加快脚步,暗下决定:以后还是喝点别的吧,可乐就挺好。酒精催人混乱。混乱对于一名杀手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先生留步。”

调酒师从背后叫住他。

“先前我请您喝了一杯酒,能不能帮我一个小忙?”他正抓着一块软布揩自己浸过凉水的手指。

什么忙?

“您能抱我一下吗?”



*



那晚王杰希不但抱了他,还把他送回家。

抱就是字面意思上的“抱”——王杰希遵照指示把他从高脚凳抱下来,稳稳塞进一架轮椅。

他的腿不能动。

见王杰希讶异,他默默一笑,似乎在为自己的腿被注意到略感抱歉。他撑着轮椅挺直腰,轻道一句多谢。

“我叫喻文州。”

多好听的名字啊,怎么就再也站不起来了呢。

王杰希不忍心再看他仰头讲话,蹲下凑在轮椅旁,温柔地说: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呀,我自己能回去。喻文州抓着手推圈,表示早就可以很熟练地操控轮椅了。

王杰希将他一双伤腿轻轻抬上脚踏板:外面黑,还是让我送你吧,好吗?



*



第三次。

王杰希踩着一支古巴爵士走进酒馆,声音是蓝的,歌手吐字极软,舌尖轻颤抒送气流裹挟住一片柔情蜜意的海水,浮动。

喻文州依旧把腿的秘密藏得极好,正撑在吧台给小黑板写“今日特调Silencio”,见王杰希来了,拿蓝粉笔又添上一扇小贝壳。

第一杯照例是威士忌。付钱时王杰希从大衣掏出几枚硬币,夹着纸币扣进账单盘,算作小费。其实多数酒馆早不讲究这些了。他特意换的,仅仅因为它们好看,掂着有实感,像一声问候,沉甸甸,银亮亮。两次见面他们已聊过许多话题,他对喻文州的欣赏不再像最初那样悬浮半空了。

喻文州又请他品酒,吩咐学徒去酒柜拿。他向来无法拒绝,只不过这次他更想试试对方手中那一杯漂亮东西。

“我能尝尝这个吗?”

“是白朗姆,你不一定喜欢。”喻文州把酒递过来,垂着眼睛像有心事。

他这会儿看上去不太像调酒师了,更像个坐在甲板上吹口琴的少年。或许因为他今晚穿着白衬衫,领结又是海蓝色,更增添些水手的味道,他手边恰有一艘三桅帆船模型。

朗姆诞生于大海,我的本命酒。喻文州说。

酒很绵柔,夹着缕缕花草香,像百合、晚香玉。

王杰希目光落在他背后墙上的电影海报,巴罗斯港,哥伦布第二次大航海启程的地方。另一张是巴巴多斯岛,朗姆酒的故乡,灰红砂砾墙正缓慢沉入加勒比湾的金色黄昏,黄昏里有位迟暮美人,一支哈瓦那雪茄在指间静静燃烧。

酒中后段微苦,却被甜味狡猾地掩盖了。

确实像他。

虽然跟威士忌相去甚远,但王杰希确定自己十分喜欢。

喻文州忽然开口,说有位客人以前每次到店必点这一杯,今天来却改了主意,要了别的。说这话时,他眼底藏了道不明的深情。

深情是给别人的。喻文州深爱着谁?这杯本命酒原本打算递给谁?

王杰希下意识打量店里每位潜在的“情敌”:是那个脸庞甜美的女孩吗?还是戴礼帽的优雅小姐?也许是那个酷妹,淡金色头发,颈后有蝶形纹身,她一定次次都故意把火红的唇印留在杯沿上,专等喻文州来擦……

越看越觉得周围没一个老实人!王杰希闷闷生气,想起哪首诗写:朗姆酒是男人博取芳心的最大法宝,能让女人从冷若冰霜变得柔情似水!

所以到底是谁?!王杰希不肯喝了。

“最开始拿来酿朗姆的就是一些残渣,从制糖生产线淘汰下来的,外表不讨喜,还有苦味,本该被直接倒进海里处理掉。能酿出酒仅仅是凑巧,运气好。”

“总之朗姆很低廉,很普通,不精致。不比威士忌。”

喻文州自说自话,语气忧伤,倒不像是说酒。分明在慨叹世人只不过迷恋漂亮的皮囊,动心变心都快得那么庸俗。

“我就说你不喜欢吧。”他笑一笑,姿态放得无限低,打算把王杰希的硬币悄悄退回来,“连福尔摩斯都讲,如果弄得到威士忌,谁还会喝朗姆酒呢?”

言下之意:你去随便一座城镇随便一家酒馆都会找到像我这样的人。

这下王杰希真生气了,杯子一搁,撑在吧台严肃盯他。

他最不该妄自菲薄!王杰希喜欢,就喜欢他这样的。王杰希才要说,却突然被对方拽低领子飞快电了一下唇。

他一双漂亮嘴唇闪动,眼底情意似真半假,说刚才都是骗你的。

“看得出你喜欢这杯酒,但杰希其实更想尝尝这个吧?”他伸出漂亮手指在唇间比了一下。



*



王杰希很快又来了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

他们喝酒,聊天,沉醉夜色,在黑暗的小房间内做爱。

王杰希了解到酒馆老板姓叶,跟街对过粤菜馆阿黄是兄弟,粤菜馆叫避风塘,酒馆便叫Before Time。熟客都知道店里找不见叶老板就去对面,肯定又猫在人家后厨抽烟呢。

喻文州白天留家里,临近傍晚才去酒馆,他跟阿黄认识不久,关系却要好,上下高脚椅差不多每次都拜托人家。他总能伪装得很好,为了毫无破绽坐在吧台后他可以整晚不喝水、不吃东西,免得又要麻烦别人抱下来去洗手间,他不太喜欢别人悲怜的目光在他身上打量。

王杰希轻轻拢着他的头发,问他还疼吗?他摇头,慢悠悠回答:止痛药效果很好。

腿是两个月前在车祸中撞断的,对方是个骑摩托车的摇滚青年,肇事逃逸了。

喻文州不是本地人,他学植物的,刚从一座很远的大城市谋了个小岗位。当天夜里他拖着行李途经此地,正要去转车,没成想飞来横祸走不了了,干脆在小镇找间房住下。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腿摔成这样想继续学植物有点难了。

王杰希小心询问还有希望站起来吗?

他一弯眼角,又露出那种歉意的笑容:医生的表情不大好看啊,怕是悬了。

总之先养养吧。他挽起过分宽松的裤腿,露出两块打到膝盖的石膏,无奈笑一笑,双手摊开翻覆着比划了一下。

王杰希眉毛紧皱,两条腿各缝了二十针?

他仍笑,说:是钢钉呀。又解释也不能全怪人家,是他自己横穿公路,半夜路黑他穿着黑衣服,总之该他倒霉吧。

王杰希低头吻他,极温柔,被他勾住肩膀回应。喻文州边吻边笑,嗓音如同某种暖湿洋流,搔得人耳尖发痒,他说杰希,好幸运能在这里遇见你。

王杰希给他讲了许多凶杀故事,以侦探的口吻,他不怕,反倒越听越兴奋,害王杰希好几次差点摊牌是杀手。

王杰希做杀手有几年了,预接单,办不办全看他心情。他手里死亡名单很长,上面标满了圈圈叉叉,他喜欢花时间像个侦探一样搞清楚为什么有人要将另一个人置于死地,理由充分他就出手。

主雇出高价你也不干?毛病!同行老伙计方士谦嘲他:暴利行当被你搞成赔钱行当!王杰希懒得争辩。乱世嘛,作家拿笔审判人,法官拿法槌,他用枪。他从没觉得这份职业哪里不磊落不正当。

可他一对上喻文州就不敢坦白了。
怕吓着对方。




第七次,王杰希踩着大雨推开门,对方递来一杯浅绿色的酒,有种淡淡青草香。喻文州笑,说是薄荷和香橼,被雨水浸过的,特别像你身上的味道。王杰希又想吻他了,奈何酒馆里客人太多,只好悄悄把玩喻文州特意插在杯上的一柄小纸伞。

第八次,王杰希带了一颗青苹果作为回礼。去杀人的路上刚摘的,藏在大衣口袋里保存得完好,没受一丁点磕碰。

第九次,王杰希从凶杀现场顺走一枚钻戒,南非货,来路干净。钻戒当晚被他随手留在账单盘里,喻文州拈起来问,他说一点私货,年头乱啊,侦探也要讨生活。喻文州托着下巴瞧他,眼里有深意。他被瞧得发毛,说你留着,万一哪天需要钱可以当掉。又说最好别当。留着吧。

它是世界上最坚硬的东西。
钻石只有钻石才能切割。



王杰希爱上了一家老酒馆。一名杀手万不该如此贪杯。可他想起老伙计方士谦说:美色或酒,你总要沾一样吧?

哦,我要是沾了两样呢?

那你死定了。



第十次,王杰希来得很晚。

三小时前他刚杀完人,一对四,是桩棘手买卖,但他完全能胜任。只是动手时他一下想到喻文州,他答应对方今晚去听Jazz现场,衣服肯定来不及换了最好别弄脏,尤其不可以沾上血。分神只一瞬,子弹就无情射穿了他的左臂。

他不得不先去包扎伤口、买衣服,花掉三小时把自己收拾得像个体面人。赶到酒馆时表演结束了,喻文州坐在那架老钢琴前弹一段曲子,他踩不到钢琴踏板,可旋律依然很美,像潮水。

他没想到Jazz不是主角,喻文州才是。

他道歉,喻文州不见一丝生气,说你抱我回去吧,一路抱回家行吗?王杰希说好,结果自然是没走几步刚缝合的伤口又裂开,衬衣被洇红了一片,喻文州挣扎着叫他放下自己,说你疯了。

王杰希笑得宠溺,对啊,疯了。



方士谦听完这事一惊一乍:你他妈不会真的爱上他了吧?!王杰希你可别忘了自己是个杀手啊。

爱对一名杀手来说绝对太危险了。





哦,那以后就不做杀手了吧。

王杰希思考一分钟后打定主意。

方士谦这回倒没怎么惊奇,毕竟当初这家伙打算做杀手也只思考了半分钟而已。



*



第十一次,王杰希用一块杏仁香皂搽着喻文州颈背,足足一小时,才把他从甜蜜的雾气中抱出来,拿吹风机烘着不小心沾水的石膏,无比认真。喻文州理了理他潮湿的头发,感叹洗个澡可真麻烦。他抿嘴,麻烦怎么了,就喜欢你麻烦,低头亲吻石膏后露出的一小块脚趾,惹得喻文州发出几声短促的笑。

第十五次,王杰希贪杯,回去时被风吹醉了,醉醺醺说起几年前去过一座小城,当地人管亲爱的叫“小猫咪”,你好啊小猫咪,晚安小猫咪,明天再见小猫咪。喻文州贴在他腮边蹭几下,说你喝醉了,小猫咪。王杰希感觉有双手滑进裤子,隐约听见对方语调坏坏的:杰希,让我捋一捋你的猫尾巴。

第二十次,一整晚都在下雨。喻文州做得疯,按住他脊背重重向上耸动,他被顶得使劲哭,又爽又怕,只能借喘息停当一次次索吻,于是报复般在喻文州背后的纹身周围抓出无数道红痕。王杰希很想问问,他纹的六芒星是代表了规律和永恒吗?

第二十五次,王杰希天亮前醒来,昏昏然看着他。

第二十六次,王杰希天亮前醒来,捧起一张睡脸端详,没看够。

第二十七次,王杰希天亮前醒来,悄悄凑到他颈边,尝试捕捉昨晚脱衣时嗅到的淡香。消失了,被深夜卷走了。

第二十八次,王杰希睁眼到天亮,离开前牵住他漂亮的手指落吻,贴上他胸膛,想听清他胸腔中砰砰跳动的心脏。

第二十九次,王杰希推着他穿过黑夜,借路灯昏暗的光俯身吻他,夜风吹起他们的头发,喻文州的唇因沾过津液闪闪发亮,那一刻王杰希很想说点什么。却被一辆疾驰而过的货车打断。喻文州笑问他要说什么?他答,夜风凉。嗓音被烈酒催得分外沙哑。



是爱吗?那句被吹走的话。

那他为什么次次趁着夜色来,又趁着夜色离开?
他们的爱永远留不到第二天早上。

可夏天快到了,黑夜渐短,天越来越早地放亮。



*



王杰希躲在一家破旅馆无精打采睡了三天。

他以前从不这样,他最爱踩着黎明第一条有亮光的路兴冲冲赶往下一座城市了。可最近忽就觉得乏味,大都市无聊,小城镇市侩,乡村贫瘠又萧索……

王杰希也一周没去那家酒馆了,他承认这才是颓废度日的根源——不知何时起他走到哪都会想喻文州,一想到喻文州仍困在某处无法走动,就沮丧得迈不开脚。

这里很好,那里也好,哪里都好。
但想要他也在。
人不该日复一日坐在家里逐渐变枯变瘪。

王杰希记不清多少次泛起这些念头:

想为他慷慨花钱,想看他开怀大笑,想听他像个贪玩小孩不知疲倦地发问,我们今天去哪,明天去哪,后天大后天呢?

他想推着喻文州去广场买一束香雪兰,绕过天文钟,走上黄昏中的大桥,看夕阳透过玫瑰花窗吻住金湛湛的河水,他们在夜色降临前找一家热闹小餐馆,自己会把腌制过的蒜一点点蹭在谷物面包上磨成细泥,递到他手里,然后和他痛快分享一整升冰凉的啤酒。还想带喻文州看看苹果树,看看太阳,看看曾被工业污染熏黑的老教堂,它不够洁白,但很特殊,记录了城市的沿革,就像那艘又美又旧的三桅帆船一样。

他们可以任选一座城市落脚、短期旅行,或长住,慢慢变老。他们要有一座漂亮庭院,他们的壁橱里倒挂着勃艮第杯和波尔多杯,还有喝威士忌的矮脚郁金香杯,他们每天喝着夕阳酒,吹吹晚风,单纯欣赏美景,牵手、接吻、拥抱,攒不出什么心事倾诉,只有说不完的情话可以讲。

总之他们应该在一起。
他们应该一直在一起。应该一起去很多很多地方。

王杰希就这么妄想了三天三夜。
痴心妄想着要带他走。

那喻文州会跟他走吗?

未必。



*



喻文州究竟是个什么人呢?

王杰希一直都知道他什么样:

他神色举止总是柔和的,看上去没什么攻击性,朗姆酒一样,夹着烟火气甜丝丝地讨好着味蕾,滑进喉咙才知道多要命,肚里滚一遭就能不知不觉把人醉倒。

总之美得很荒唐。

他永远温柔款款,最会解人衣带,哄人上床。他跟人做爱,只因为他想。他狠狠要你了,说话很粗,反反复复摸你,吻你,眼底含情喊你名字,天真又放浪。你哭了,心动了,神魂颠倒,内心深处小火苗开始闪烁,你以为那就叫爱?你爱上亮晶晶的哄骗罢了。谁都无法完全占有他。

因此跟他上一次床,或上一千次床,没什么差别,他依然不属于你,永远不属于你。血液里流淌着自由的浪子,哪有什么人值得他捉襟见肘呢?

可王杰希不服输啊,被一团狂情烧穿了理智。

第一千零一次还想爬上他的床。



他们一次次做爱,甚至像对情侣一样接吻、拥抱、惬意聊天。但王杰希仍坚持在天亮前抽身。而喻文州从不挽留,从不过问他下次什么时候来。

每当痴心妄想者忍不住要开口,要谈谈爱,谈谈承诺。那位浪子的眼神永远像在说:我可不是你能随身带走的酒呀。



——夜幕下的巴罗斯港永远欢迎您随停即走。



黎明前,当王杰希一次次站上那间小火车站孤零零的月台,就一次次确定自己又输了。他从这座小镇上什么也带不走。

除了那些吻。那些红蝴蝶,沾着夕阳起舞于他的胸膛、肩膀、手臂内外,很快就会隐在衣料下,交由长裤妥善裹好,藏进薄袜长靴。却又次次在烫过热水后愈发鲜艳起来。一枚,两枚,三枚,十枚,数不清究竟有多少枚专属于喻文州的私人印鉴。

一次又一次,他忍不住摸着一身痕迹偷偷回味。喻文州留的吻痕像一种可随身携带的小剂量毒药。



输了?从第一次想要带走喻文州的那天起就输了?

那不如输得更彻底点儿吧。王杰希脑袋一晃。



*



第三十次,酒馆天花板上那架老吊扇正缓缓转动,空中飘着蔷薇花的气味,夏天将临。王杰希撑在吧台淡淡开口:我打算在小镇驻留三天有推荐的旅馆吗?

喻文州笑得灿烂:这附近哪有什么体面旅馆装得下一位大侦探。

杰希跟我回去吧?



*



喻文州的院子里随意播撒着一些蓝紫色花草,那些小蔷薇原来是从邻居院子里爬过来的?地砖也不再灰扑扑了,阳光下浅蓝浅蓝的。王杰希认真分辨着每处不同,竟像第一次来他家。

“杰希呀,确定要我出去玩吗?你看起来不像会做饭的样子啊。要不然我们还是去避风塘找阿黄吧?”

喻文州坐在床头穿衬衣,没拉窗,看得见脊背的侧影,劲瘦而漂亮。王杰希站在窗外,故意敲几下玻璃,对方转头笑一笑,随意拽了把百叶窗。

“去吧,去找你喜欢的植物玩,厨房放心交给我吧。”王杰希拍拍他肩膀。

喻文州转着轮椅高高兴兴从院子后门出去了。

没出十分钟,王杰希听见一声惊叫,喻文州栽进草丛里,喊他过来。王杰希慌慌张张跑过去抱他,问摔哪了,腿要紧吗?喻文州头上挺着几根草,说没啊,就是把它压扁了。

喻文州拈着几朵没来得及凑成一束小黄花,塞进他手里羞赧一笑,像个刚学会骑自行车的小男孩。

他们一起度过了格外美丽的七十二小时。

王杰希有点飘飘然,做梦似的,总觉得这几天喻文州跟平时不一样。

那明天呢,他明天早上还要落跑么?王杰希平躺在床上闭紧眼,假装马上就能睡着。

喻文州歪着脑袋凑过来,杰希还没睡呢?

你不也没?王杰希悄悄等下文,却半天没等到。

最后,喻文州在黑暗中朝他眨眼:我从不主动入睡,都是等美梦来俘虏我。

是,他一直就是原地不动的,诚然如此。

美梦么?那你今晚就梦到我吧。王杰希默念。

梦里王杰希又见到了那座漂亮庭院。

现在庭院里长满了一片薄荷,可以随手掐几片交给喻文州调两杯莫吉托。他们的柠檬树也长得很好,明黄缀满枝头,今天采摘下来刚刚好,再拖几天就会变成老黄色,气味不够清新了。他们还有整面墙的蔷薇,他不能再睡了,应该悄悄爬起来趁夜色施工,拿金色细钉固定出花墙优美的形状,给喻文州一个清晨惊喜。再过一会儿,他还要从地下室掏出一瓶接骨木花酿的酒,在餐桌上摆满覆盆子、桑葚、小红莓……他们会拥有无数甜美的清晨。

实际上王杰希早就为新家攒够了钞票。从决定不做杀手起,那张长长的死亡名单就以惊人的速度被他执行着,来见喻文州前他刚用笔圈出最末一行。只剩最后一桩生意没了结,目标在一座非常远的城市,情况复杂。

如果喻文州愿意跟他走,他一定尽快赶回来接他。

如果喻文州不愿意,他不确定自己还会不会回来。

也许不会。毕竟他那么骄傲。

也许会吧。毕竟他真的爱上这个人了,刚才甚至在考虑永远留在这座不起眼的小镇上。



早餐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一份茄汁焗鹰嘴豆。

鹰嘴豆,最古老的食物,是地球上第一种被人类驯化的豆科植物。喻文州以一种植物学家的口吻向他介绍。

文州啊,谁会如此幸运能够驯化你呢?王杰希默默想,捏着叉子戳破了盘中煎蛋漂亮的橙红色流芯。

早餐吃得俭省却漫长。等餐盘空荡荡,王杰希才愈发确定为期三天的美梦即将消散,名为失落的小野猫在心头悄悄踩了几下。他尽力保持平静,望向窗外,草地在轻轻晃动,努力收集着清晨的各种声音。一抬眼,看见风正吻着他们的窗帘花边。

王杰希没忍住,问:“你愿意跟我走吗?”

“好啊。”

薄荷,柠檬树,五月的蔷薇,接骨木花酿成的酒,小红莓和一切甜美的早晨……
他知不知道自己答应了什么啊?

“可以。”

喻文州答得不假思索,王杰希一时呆了:

“你都不问问要去哪儿吗?”

喻文州垂眼,嘴角抿起,手指交叉似乎真的开始谨慎思考。再抬起脸时,一双眼睛真诚明亮,他手伸过来截住王杰希指尖,就如同先前那晚倡议要给威士忌加几滴蒸馏水一样:

“杰希,不接吻吗?”



*



他们约在一个月后见面,那天刚好也是星期二,跟初次见面时一样。

临走时王杰希记下一串座机号码,把那张小纸片轻轻对折,贴着心口收好。喻文州郑重吻上他额头,说等你回来,另外,下次见面能给我带一双皮鞋吗?虽然暂时穿不上但还是好想要。

他说好。




枪里最后一颗子弹出膛时他只记得那天早晨喻文州笑着说,杰希呀,今后无论去哪都带上我吧。

血溅在脸上,很温热,地面也暖烘烘的,被阳光晒过一整天,他使出浑身力气捂紧自己的腰,可那刀口划得好长。他不想被永远留在夏天。他们甚至还没一起看过雪。汗水开始蛰着眼睛,他隐约见到一片雪白,喻文州坐在不远处安安静静烤着炉火,剥橘子,将一串橙红果皮随手丢进火里,换来一缕清香。

他大概早已忘记作为一名杀手该有的觉悟——
务必随时准备好缓缓倒在哪一个黑夜。

黎明到来。他被鸟叫声唤醒,挣扎着从血泊里爬了出去。他不敢在大街上游荡,害怕被人发现,他不能见报,这会吓到他的小调酒师。他拖着疲惫身躯尽可能快地穿过几个街区,终于躲到偏僻地带,踉跄倒进一座无人问津的旧电话亭。

靠上冰凉的方块玻璃他总算清醒了几分,擦擦手,从口袋掏出一块小纸片,被血浸透了,号码看不清。所幸他背过了。

天气预报说喻文州的小镇昨夜有雨,一盏昏黄小灯似被风雨吹得摇晃,喻文州睡前会不会又忘记关窗了?

再多等等我吧文州,就要回去了。
还想带你去很多地方。

他笑着拨出电话,十秒钟后挂断了……



*



两天后,王杰希换好一身侦探装束,对着镜子一照,体面极了。他低头看表,该去酒馆赴约了,抓起帽子扣上头顶,推开小破旅馆的绿门。

一辆蓝绿交映的摩托车停在门口。

喻文州倚在夕阳里看过来,风吻着他飘逸的头发,他在笑。他帅气一拧车把,抛来一顶头盔,拍拍自己机车后座,说:

“杰希跟我走吗?带你去看看世界。”



*



四个月前,摇滚青年喻文州深夜跟朋友公路飙车不幸摔了两条腿。没断,只是骨裂,医生瞧他一身打扮不像会听话静养的,特地把石膏往死里打。一分残看着愣像是有七八分。

原本夜夜飙车的喻文州耐不住寂寞,只好改成夜夜泡酒馆,遇见了王杰希,一见钟情。

此人自称是侦探,他才不信呢。不过他也没说实话,彼此彼此,不会吃亏。反正王杰希一定不会比他更坏了吧?

很快,他猜出王杰希的真实身份,实在可怕。得承认,冷血杀手可能比摇滚赛车手更坏一点?

王杰希好像很喜欢他,还想照顾他,太温柔了。

可他一直在骗人家,如果搞砸了会被杀掉吗?
越迷人的越危险,越危险的越迷人。总之还想继续骗,至少要骗到腿能重新下地吧?如果把杰希气跑了好歹能追啊。

王杰希一周没来,他差点以为要失宠了。再等等吧,再等不到就主动摊牌,没想到等来了惊喜告白。

太坏了,自己怎么能这么坏?王杰希爱他,他居然还不打算摊牌。可杰希主动告白的时候又宠又纯,实在太好看。喻文州觉得自己过分了,坏到无可救药了。

两天前,喻文州接到一通电话,对面没声音,然后挂了,应该是王杰希。

喻文州立马意识到自己露馅了。电话铃一响,他一反常态地心急,接太快,以调酒师这副“废腿”不可能大清早如此迅速地从床上爬起来赶到客厅。

王杰希肯定发现了……

腿是好的,身份是假的,人是欺骗感情的坏蛋!

其实他趁着王杰希不在撤石膏悄悄复健了,本打算等到见面真情表白一番,情绪到位,坦白从宽,再配上自己这张好看的脸大概率能被原谅吧?

这下被动暴露了。

周二到了,喻文州从半夜枯坐到天亮。

王杰希会来吧?是来接他还是来杀他呢?他原地等不下去了,干脆骑着车主动送上门。

还能怎么办?

骗都骗了。

要心给心,要命给命吧!



*



“所以,杰希算是同意跟我一起亡命天涯了吗?”喻文州拖住揽在腰上的手按了按,透过圆形后视镜瞄他。

王杰希笑笑,故意压低声音,试图威胁:“可以,只要你永远别出现在我的死亡名单上。”


一辆摩托车消失在公路尽头。
风中飞扬着笑声、真诚与荷尔蒙。





【完】


被屏得头都快秃了,o_O放过我
子皙仔
子皙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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